市社科联课题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整合社科资源,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全面推进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围绕深化改革、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优化环境等重点工作,服务武汉发展,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15年度立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动员和组织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回答和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方面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复兴大武汉提供理论服务、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立项原则
坚持“立足武汉、研究武汉、服务武汉”的基本原则,鼓励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大局选题目,贴近现实做文章,凝智聚力推动武汉全面发展。鼓励高校与党政实际工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促进研究成果在实践中转化和应用,把研究成果服务决策的力度和社会影响的广度作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和推荐优秀社会科学人才的重要标准。对事关全局性、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选题优先立项。
三、投标要求
1.凡享有公民权利、户籍在武汉市的公民,驻地在武汉市的现役军人和军事单位,中央、省驻武汉市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武汉市注册的法人及其下属机构中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均可参加本年度课题的投标。
2.各课题组可参考《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投标,也可投标其它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题目可以自行确定。
3.课题负责人只限一人,且必须真正承担开通研究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并负责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4.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8人。
5.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务)。
6.在研的国家、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与以往雷同的项目或已申报过国家、省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7.投标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项。
四、投标办法
1.投标时间:2015年4月30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填报要求:请认真填写《武汉市社科联招标课题立项投标书》(详见附件2)并打印一式两份(统一用A4型纸),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经推荐单位科研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后,由单位或个人报送市社科联办公室,同时报送实名电子文档。
五、资助与奖励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课题结题时,参加当年结题评审。对已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的课题,如未按期完成,将追回资助经费,两年内不再受理立项。
六、结题要求
1.结题时间:2015年11月30日前。
2.具体要求:课题结项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或专著形式申报,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联 系 人:谢金辉
联系电话:82628703
地 址:武汉市发展大道495号
邮 编:430019
电子邮箱:whshkx@126.com
附:1.2015年武汉市社会科学招标课题指南
2.武汉市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立项投标书(请在武汉市社科联网站上下载)
2015年3月10日
附件:1 2015年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招标课题
1.武汉“十三五”规划与发展战略研究
2.新常态下武汉经济转型发展的对策研究
3.武汉建设国家内陆自贸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4.武汉创新创业环境问题研究
5.国家中心城市定位下武汉提升软实力的对策研究
6.新时期社会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7.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研究
8.推进武汉法治政府建设研究
9.文明城市建设视域下的武汉社区治理研究
10、全媒体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