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科联关于2018年资助直管社会科学类
社会组织开展学术等活动的通知
为加强市社科联资助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照《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资助直管社会科学社团开展学术活动暂行办法》(武社科联文[2013]10号),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凡武汉市社科联所属直管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学术活动资助项目。
二、申报项目
(一)学术研讨会、学术年会;
(二)科普报告会、咨询服务活动、编纂科普读物,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助须由所在社会组织推荐盖章,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直管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资助项目。
(二)资助项目由各直管社会组织向市社科联申报,申报时须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项目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市社科联负责资助审定,结项评审工作。
四、结项要求
(一)项目完成后可随时结项,最终结项时间为12月10日。
(二)项目结项时须向市社科联报送如下材料:
1、结项报告一份;
2、项目中形成的文字、图片等相关资料。
五、经费资助
一经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社会组织负责经费具体使用,市社科联监管经费使用。
六、进度计划
(一)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8日至4月27日。
(二)5月8日前,市社科联审定资助项目并通报。
(三)9月上旬,市社科联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四)12月10日,项目结项。
武汉市社会科学联合会
2018年4月3日